3月3日,宁洛高速公路皖苏主线(曹庄)收费站及停车区扩建工程通过环保验收。
由滁州市环境保护局、来安县环境保护局、滁州市环境监测站、来安县环境监察大队等成立的验收小组,通过实地勘查、听取汇报和翻阅资料,经过认真讨论,认为项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验收结论,宁洛高速公路皖苏主线(曹庄)收费站及曹庄停车区扩建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应的环保措施,配套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经环保验收合格,同意该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我公司副总经理光同文,总经理助理罗志圣,服管办副主任耿强,安全环保部、工养部、服管办等人员参加验收。
(工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