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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五个要求”,提升应急值班工作能力
发布时间:2017-04-10 00:00:00 浏览:

 4月6日下午,公司举办应急值班培训暨工作交流活动。机关各部室、收费站、服务区、凤阳管理处及环江建设公司等相关单位人员参加。活动由光同文副总经理主持。

 活动中,安全环保部部长陈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讲解了应急值班各方面知识,包括值班类别、突发事件类别、值班人员职责、值班处置程序、值班记录填写、值班信息报送等,使参训人员对应急值班工作有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参训人员就应急值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加强相互协调。

 光同文副总经理就应急值班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做好应急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八十条,《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五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条、第九条、第三十五条,《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第八条,均对事故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作了明确规定。应急值班人员应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二、做好应急值班工作,必须强化责任落实。从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值班重要性,牢固树立值班工作无小事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值班值守工作亲自安排落实,对值班工作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都要安排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

 三、做好应急值班工作,必须加强学习。要掌握有关应急方面的法律法规条款和相关规定,熟知值班操作规程和有关应急预案。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拓展视野,开拓思路,不断提升履职尽职能力。

 四、做好应急值班工作,必须规范值班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值班工作制度,完善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应对预案,确保值班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五、做好应急值班工作,必须做好事故信息报送。进一步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强化落实事故信息的接报和处置工作,建立健全事故信息快速获取和共享联动机制,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和灵敏快速反应。

 光同文副总经理还带领学习了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评估暂行办法》,以及G36宁洛高速蚌埠段“3.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六安市霍山县“10.6”较大交通事故、合肥市经开区“8.8”较大火灾事故3个应急处置评估报告,了解事故处置程序、事故教训等,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提供借鉴。

 培训前,参训人员还实地参观了公司应急中心驻地,了解应急人员、设备、物资等方面情况,感受应急工作氛围。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