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滁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正式发文通报表彰2014年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和个人(滁文明委〔2015〕7号)。曹庄收费站员工王宇作为市直单位高速公路行业文明服务先进典型和代表,入选滁州市2014年度“千名好公民”。
此殊荣的获得,肯定了王宇同志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公德意识、爱岗敬业、行为习惯、人际交往等方面良好的品质素养和公共精神,更充分彰显了滁宁公司员工服务公路事业、弘扬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的靓丽风采。此殊荣是滁宁人的共同骄傲,更是我们践履公民责任、尽心服务社会的鞭策和动力。
“公民”概念意味着积极的主人翁意识,意味着以公共利益为重的价值理念,意味着对基本社会公德的自觉遵守、传播,意味着主动、有效的公共参与,意味着对更美好社会生活的追求与建设……而“好公民”更是公民中的引领者、示范者,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政治义务。让我们都以“好公民”的标准自勉,立足公共服务岗位,认真履行自身责任与使命,共同打造滁宁企业形象和文化品牌。
(办公室、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