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年初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经过人力资源部多次精心完善和报批、及与相关方反复谈判协调,目前已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并与公司工会委员会正式签订《企业年金方案》。这标志着公司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终于成功建立,员工退休后的生活又添了一道新的有力保障。近期,人力资源部已开始企业年金的单位缴费和员工个人代缴工作。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指的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公司实施企业年金计划,目的正是为了完善公司薪酬福利结构,促进薪酬待遇的合理性、公平性,更好地保障和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积极承担企业社会责任。按照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员工,均可参与该方案,并在退休后享有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权利。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公司与员工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公司年缴费总额为上年度员工工资总额5%,按照员工职级、工龄系数确定每个员工的公司缴费金额;个人缴费为员工上年度工资总额2%,由公司代扣代缴。另外,公司还为实施年金计划时临近退休的员工进行补偿性缴费。
对于全部的企业年金缴费及员工由此获得的合法收益,公司已与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委托泰康公司对公司企业年金基金进行专业化管理。同时,公司还成立了企业年金管理小组,由分管财务领导、人力资源部和工会负责人员、员工代表组成,负责监督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执行情况,并协调处理《企业年金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今后,公司还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结合经济效益、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对《企业年金方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
(人力资源部)